拍品介绍Product introduc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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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光泽县欧沪都市港湾7号、9号、10号、11号楼
建筑面积:19116.11平方米
用途:商居
总层数:在建工程
参考价:9784万元
1、拍卖标的状况:拍卖标的:福建省光泽县欧沪都市港湾7号、9号、10号、11号楼其中188套居住房地产,包含居住房地产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。房地产位于A-3、A-5两块宗地上,土地用途为商居,房屋总建筑面积19116.11平方米,共计188套。分别位于7号、9号、10号11号内,规划用途为住宅。
A、房地产权利人:欧沪(光泽)都市港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:35072320110127P001号,并支付了土地出让金。
B、光泽县桔子洲A-3地块,地号:G-9-376;地类(用途):商居;使用权类型:出让;终止日期:2061年4月17日;使用权面积:17743平方米;土地证号为;光国用(2011)第1840号。房地产中用途为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,终止日期为2081年4月17日;用途为商业的使用期限为40年,终止日期为2051年4月17日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C、光泽县桔子洲A-5地块,地号:G-9-377;地类(用途):商居;使用权类型:出让;终止日期:2061年4月17日;使用权面积:15875平方米;土地证号为;光国用(2011)第1841号。房地产中用途为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,终止日期为2081年4月17日;用途为商业的使用期限为40年,终止日期为2051年4月17日。             
D、上述地块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,地字第350723201100007号;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建字第350723201400017号;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,编号352101201609060101号;【光泽县房产测绘报告书】。
2、建筑物状况:据现场了解,目前除了7号楼处于停建状态外,其他建筑物主体已封顶,正处于外立面装修阶段。
3、四至情况:拍卖标的所在小区为欧沪都市港湾三期,地处光泽县城区镇岭片区桔子洲,四至范围:东临三凤路,南临武林东路,西临五丰路、北临滨江大道。
4、特殊说明:
(1)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,本院一并办理涤除抵押、解除查封手续,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,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印花税、交易手续费、权证工本费、个人(企业)所得税、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,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),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,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。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,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,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。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、电、煤、物业管理费、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。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涉及钱款。 
(2)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,其外观、结构、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状态为准。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,本院对房屋外观、质量、结构、固定装修、房地产面积等不作担保。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与成交价格,视为买受人自愿接受。若有违法、违章建筑及行为,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(包括拆除、恢复义务等)由买受人承担,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。
(3)竞买人资格问题,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,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。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,须由买受人负担。
(4)拍卖房屋的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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